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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達賴時期海外藏情推析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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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淺析活佛轉世

就佛教而言,一個出家僧人,修練到極致時,進入涅槃境界便是成佛,所謂涅槃,又作「泥洹」,係梵語之音譯,其義為滅度,指脫離一切煩惱,進入自由無礙的境界;南朝梁釋慧皎所著《高僧傳》卷六釋僧肇《涅槃無名論》稱:「涅槃秦言無為(秦指羌族姚興之後秦),亦名滅度。無為者,取乎虛無寂寞妙絕於有為。滅度者,言乎大患永滅,超度四流。」 (註22) 此外,佛教認為修習所要達到的最高理想境界,有多種含義:息除煩惱業因,滅掉生死苦果,生死因果都滅,而人得度,故稱滅或滅度;眾生流轉生死,均由於煩惱業因,若息滅了煩惱業因,則生死苦果自息,名為寂滅或解脫;永不再受三界生死輪迴,所以稱不生;惑無不盡、德無不圓,所以又稱圓寂;達到安樂無為,解脫自在的境界,稱為涅槃。另《大乘起信論》稱:「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以無起故,境界隨滅;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佛教大小乘對涅槃又有不同說法,一般分為有餘涅槃與無餘涅槃兩種。一個修行者證得阿羅漢果,這時業報之因己盡,但還有業報身心的存在,故稱有餘涅槃;及至身心果報都不存在時,稱無餘涅槃。(以上係參照中國大百科全書編輯委員會《中國大百科全書.宗教》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2年,頁290,按宗教部分係由羅竹風為編委會主任)。

從上引資料可知所謂佛,是指修行已到最高境界、也即進入涅槃境界,所以在現實的人間世界不會有「活的佛」出現,其理自明,至於喇嘛教噶舉派、格魯派出現的所謂「活佛」,絕對不是「活著的佛」,十四世達賴於其《流亡中的自在》(康鼎譯,台灣聯經出版,1991年)一書中稱「更嚴重的誤解源自中國人把『喇嘛』解為『活佛』,意喻『活著的佛』。這是不對的,西藏佛教(其實是喇嘛教)裏沒有這回事。只有這種說法:『某些人可以自在地轉生,例如達賴喇嘛,這種人稱為『化身』(tulrus)。』,達賴這段話(註22) 見湯用彤校注本《高僧傳》,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頁250。


基本沒錯,但他說中國人把「喇嘛」解為「活佛」,卻是大錯特錯,其一,他認為中國人只指漢人,修過因名、唯識的達賴,理應知道「中國人」是上位概念,漢、滿、蒙、維、回、藏……等民族,都是「中國人」的下位概念且內包於「中國人」之中,如果不是達賴沒修好因名、唯識,就是已經「獨」到骨子裡去了;其二他說中國人把喇嘛解為活佛,一般稍具知識的漢人,都知道不是所有喇嘛都是活佛,不會搞混的。不過有許多到台灣來的普通喇嘛往往自稱活佛、仁波且,騙取信徒供養。其實藏語稱轉世喇嘛為「朱古」或「仁波且」,並非所有喇嘛都是朱古或仁波且,這種「身死後,能不昧本行,寄胎轉生,復接其前世的職位」(註 23) 的喇嘛,才有資格稱之為朱古或仁波且,如班禪、達賴、章嘉、哲布尊丹巴等都是格魯派中的轉世喇嘛。但是一般漢人確實將這種轉世喇嘛訛稱為活佛,為使一般人易於瞭解及沿襲既有習慣,除了在前文已有說明外。以下仍沿用活佛一詞。

「活佛」之產生有其社會背景,「佛」為普度眾生,但「佛」已涅槃進入不生不死、不寂不滅的境界,為了引人從佛而顯現出佛的化身,由於隨著社會歷史的發展,為適應現實社會之需要,以變現的幻化身,加以附會,突出喇嘛教有高深修為的喇嘛以抬高其與眾不同的身份,將佛教化身的說法,與世俗世襲制度作巧妙結合,逐漸形成「活佛」轉世制度 (註24) ,活佛轉世是喇嘛教所獨有的制度,最早是由喇嘛教噶舉派中噶瑪噶舉所創立,該教派高位階喇嘛噶瑪拔希(1204~1283年),相傳西元1253年蒙古忽必烈(後來建立元朝,廟號元世祖,1271~1二十九4年在位),征雲南大理時經過康區,派人到祖樸寺召請噶瑪拔希,在絨域色堆相見,忽必烈要噶瑪拔希隨侍左右,噶瑪拔希不從,遂離開忽必烈,北上靈州(今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靈武市),甘州(今甘肅省張掖市)等地宣揚喇嘛教法,1256年受蒙古大汗蒙哥召見,蒙哥奉之為上師,傳說蒙哥賜予一頂金邊黑色僧帽,此即黑帽系之由來,由於噶瑪拔希在大汗蒙哥汗廷中(汗廷在今外蒙古),蒙哥崩殂後,忽必烈在中原自立為大汗,建立以「元」為國號的中原傳統王朝,而其弟阿里不哥則在汗廷也自立為大汗,由是由忽必烈、阿里不哥兄弟鬩墻,訴諸兵戎,噶瑪拔希身在阿里不哥陣營之中,1261年阿里不哥敗降於忽必烈,噶瑪拔希有協助阿里不哥叛亂之嫌,乃將之投入監獄,又被流放邊地,之後,忽必烈察覺噶瑪拔希係屬冤案,遂於1264年將之釋放,並贈予厚禮,又同意讓噶瑪拔希返回祖樸寺,此後噶瑪噶舉派在經濟、政治實力之增長,為維護既得之政、經利益,創立活佛轉世制度,以都松欽巴為噶瑪噶舉黑帽系第一世,噶瑪拔希為二世,由此代代相傳,傳至五世得銀恊巴(1383~1415年,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十六年至明成祖朱棣永樂十三年),於1407年(藏曆第七饒迥火豬年、明成祖永樂五年)得銀恊巴到南京,明成祖封之為「萬行具足十方最勝圓覺妙智慧善普應佑國演教如來大寶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領天下釋教」,簡稱大寶法王 (註25) ,以至於今。


藏地喇嘛教自薩迦派、噶舉派相繼亨有世俗之政治權利後,都落入權力使人腐化,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化的鐵律,元明時代藏地喇嘛教教「宗派對立,多以唸咒法術,吞刀、吐火、移遁、幻形,炫惑世人」 (註26) ,已經腐化至極,完全置戒、定、慧於不顧,時有出身於噶丹派之羅桑扎巴(或作羅桑扎貝巴,其後被尊稱為宗喀巴)者,起而進行改革,注重戒、定、慧,另創新派是謂格魯派(改革,藏語讀若「格魯」,以其作法事時戴黃帽,一般以黃帽派或黃教稱之),宗喀巴辭世後並未以轉世方式傳承,但其弟子根頓珠巴、凱朱結格雷貝桑等,採噶舉派轉世方式傳承,前者之後成為達賴一系,後者成為班禪一系;另有外蒙古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 (註27) ,內蒙古章嘉呼圖克圖,連同達賴班禪號稱為喇嘛教格魯派「四聖」;此外,還有一些位階較高的喇嘛,都是以轉世方式傳承 (註28) 。


喇嘛教之所以採取活佛轉世與西藏地區特殊的社會政治、經濟結構有密不可分的關係,與西藏社會係由傳統貴族與喇嘛教大喇嘛(指位階高、擁有眾多信徒、寺院之大喇嘛)共同掌握,傳統貴族可以父子相傳方式,繼續傳承其權力、財產,喇嘛教噶舉派、格魯派喇嘛由於不能結婚生子,因此其權力、寺院財產無法以父子方式傳承,又唯恐弟子為爭奪廟產而鬩牆,遂採取轉世方式,以避免弟子之爭奪,由是傳統貴族與轉世活佛形成很微妙之結合,就既有文獻,史實探究,許多大活佛都轉世於當權貴族之家,在政治上強化喇嘛教與貴族的聯合專政 (註29) ,這種現象清乾隆帝早已看出,乾隆曾為文指出:「自前輩班禪額爾德尼示寂後,現在之達賴喇嘛與班禪額爾德尼之呼畢勒罕及喀爾喀四部落供奉之哲布尊丹巴呼土克圖,皆以兄弟叔侄姻婭遞相傳襲,似此掌教之大喇嘛呼必勒罕,皆出一家親族,幾與封爵世職無異。」(註 30),


可見所謂「活佛轉世」微妙之處,十四世達賴曾公開說:「眾所周知,我(達賴)是由西藏攝政(其時攝政為熱振呼圖克圖,其後被捕下獄,在獄中被毒害而死)和民眾大會,按照聖者、護法的預言,以及拉姆拉措湖的兆象等尋訪、認證的。」(見《達賴喇嘛尊者關於轉世的公開聲明》,於2011年九月二十四日發表於印度達蘭薩拉),其與乾隆所說有明顯出入,縱然達賴所說的是傳統的作法,但其仍有人為操作的空間,一般大眾,尤其西方國家都以為「轉世」云者,是極其神秘且神聖的,因此對達賴充滿好奇,仰慕;而美、歐、日等國家的政客則利用達賴作為牽制中共的棋子,因此三不五時透過「民間」團體邀請達賴前往訪問,而達賴即係「轉世活佛」,累積了之前十三世喇嘛的「慧根」,絕非等閑之輩,豈有不知美、歐、日在玩「達賴牌」,於是順水推舟也玩起「外國牌」,冀圖藉外國力量施壓中共,以遂其西藏獨立的夢幻,半個多世紀來,達賴走訪五十幾個國家地區,截至2013年,走訪美國三十三次,德國二十六次,法國二十次,義大利十九次,英國十四次、奧地利十次,連外蒙古也訪問了三次,俄羅斯境內的喀爾瑪克、圖瓦(即唐努烏梁海)各兩次(訪問外蒙古、喀爾瑪克、唐努烏梁海三地,意在擴張其喇嘛王國的版圖) (註31) 美歐日與達賴雙方互相玩弄,這一場博弈雖然一時之間尚難看出勝負,但都有達到壓制中共的目的,則是不爭的事實,而達賴在西方媒體的曝光率已日漸減少,頗有秋扇見捐之態勢,其與西方國家博奕勝負,已是昭然若揭,「活佛」云者,其「功力」也不過耳耳。


自從乾隆頒布御製《喇嘛說》後,對於位階較高的轉世喇嘛(即一般所說的活佛、呼圖克圖),一旦辭世,需將所找到的數名「靈童」「各書其名置瓶中,掣籤以定」(見御製《喇嘛說》),從此建立了活佛轉世「金瓶掣籤」制度,清道光二十二年(1843年),曾任駐藏幫辦大臣之鍾方(時駐藏辦事大臣為孟保)於其編撰之《番僧源流考》(原全書名:《西藏奏疏駐藏須知番僧源流考》1982年,西藏人民出版社)一書對金瓶掣籤作了儀制如下圖:


可見活佛轉世靈童在金瓶籤過程,中國清朝中央所派駐藏辦事大臣,幫辦大臣均有監臨之權利,而掣籤儀軌會場佈置上,象徵中國清朝中央意義的「萬歲牌」,「金瓶」是放置於最主要的位置,這說明西藏地區喇嘛教格魯派位階最高活佛轉世靈童的認定權,是操在中國中央政府,這也是鐵一般的史實,不容抹煞、狡辯達賴對於《轉世的公開聲明》,對中國清朝所制定的《金瓶掣籤》認定達賴、班禪或其他呼圖克圖的轉世,雖不敢否定,卻加以狡辯他說:

「西元179至1793年之間(刻意不提乾隆幾年),廓爾喀(尼泊爾)軍隊入侵西藏,當時,西藏政府請求滿清政府派兵支援;驅逐廓爾喀軍隊之後,滿清官兵以完善西藏行政為藉口,制定所謂的《二十九條章程》(按即《欽定西藏善後章程二十九條》),要求以『金瓶掣籤』認定達賴喇嘛、班禪喇嘛和其他呼圖克圖的轉世。……然而,透過金瓶掣籤認證的只有幾位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以及部分其他喇嘛。即使頒佈這樣的規則,第九、十三世,以及十四世達賴喇嘛均未通過金瓶掣籤;十世達賴喇嘛的認定,也未經過金瓶掣籤,但為了照顧滿清政府的面子,對外宣佈以金瓶掣籤認的消息。實際上,使用金瓶掣籤認證的只有十一世和十二世達賴喇嘛,其中,十一世達賴喇嘛在金瓶掣籤之前,已經認定確立。所以,真正經過金瓶掣籤認證的達賴喇嘛,其實只有一位。同樣,在班禪喇嘛的傳世系統中,只有第八世和九世班禪經金瓶掣籤的程序。金瓶掣籤的規則,只是滿清勢力的強橫表現,而非藏人信賴的宗教儀軌。……」


達賴在上引所謂《公開聲明》,說是中國清朝出兵平定廓爾喀入侵之亂後,「滿清官兵以完善西藏行政為藉口,制定所謂的《二十九條章程》」,試想西藏如果不是中國領土,清朝豈能制定《二十九條章程》?且看其中第十條明白規定如下:

「駐藏大臣督辦藏內事務,應與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平等,共同協商處理政事,所有噶倫以下的首腦及辦事人員以至活佛,皆是隸屬關係,無論大小都得服從駐藏大臣。札什倫布的一切事務,在班禪額爾德年幼時,由索本堪布負責處理,但為求得公平合理,應將一切特殊事務,事先呈報駐藏大臣,以便駐藏大臣出巡到該地時加以處理。」 (註32)


達賴自1959年逃亡後,一直向國際宣稱:西藏自古就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試問既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何以要接受中國清朝所頒定的《二十九條章程》?何以西藏地方「無論大小都得服從駐藏大臣?黠慧的達賴如何解釋;更何況所謂「主權」云者,乃是歐洲民族國家興起後,始有的名詞,西藏如何自古以來就擁有未曾出現的「主權」?深通因名、唯識的達賴請給出一個合理的說明;即使巧辯如達賴,也不得不承認「真正經過金瓶掣籤認證的達賴喇嘛,其實只有一位」,縱然此說為真,畢竟還是接受了中國清朝的律法,何況沒有經過金瓶掣籤的達賴,都是報呈中國清朝皇帝批准的,遠者不說,就以十三世達賴之認證,據《清德宗實錄》光緒三年(丁丑)六月戊子(1877年、七月十四日)條明文記載如次:

「駐藏辦事大臣松溎奏請將訪獲靈異幼童可否免其掣瓶即作為達賴喇嘛之呼畢勒罕一摺。得旨:『工噶仁青之子羅布藏塔布克甲木錯即作為達賴喇嘛之呼畢勒罕,毋庸掣瓶。』」

從而可見那幾個未經金瓶掣籤的達賴或班禪,都是經過中國清朝皇帝特准的,從《清實錄》都可查到,達賴狡猾以為沒有經過掣瓶,就是不必經過中國中央核定,以這種抽樑換柱手法,騙騙西方人或許還能得逞,但絕對不是事實,謊言說一千次,還是謊言,總而言之,自中國清乾隆晚年(金瓶掣籤制始於乾隆五十七年、西元1792年)之後,達賴、班禪或其他位階較高之呼圖克圖一旦辭世,其轉世靈童之認證,除經中國中央特准免於掣籤外,一律要經過中國中央政府之認證,這是鐵一般的史實,不容狡辯,即使黠慧如十四世達賴,也不得不在其《公開聲明》中承認「金瓶掣籤的規則,只是滿清勢力的強橫表現,而非藏人信賴的宗教儀軌。然而,如能公正實施,也可視作類似于傳統的『食團問卜』方法」。可見活佛轉世如不經過較妥適的方式,必然會重新陷入金瓶掣籤以前,活佛總是在幾個家族間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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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3 見胡耐安《邊疆宗教》蒙藏委員會1962年,頁34。

24 參照蔡志純、黃顥編著《活佛轉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頁13。

25 見克珠群佩《西藏佛教史》,北京宗教文化出版,2009年,頁736。

26 見胡耐安《邊疆宗教》,蒙藏委員會,1961年,頁34。

27 呼圖克圖或作庫圖克圖,係蒙古語,意為「明心見性生死自主」,可詳釋為,「能知前生後世不墮輪迥生死自如,死後仍然轉世再來」,見胡耐安《邊政通論》,1960年,自行出版,頁48。

28 喇嘛教格魯派有八大呼圖之說,即:章嘉、錫埒圖(或作賽池),敏珠爾(敏殊)、阿嘉、喇果爾(棟果爾)、濟隆(土觀)、桑薩(香薩)、察宰,以上除濟隆為西藏人外,其餘皆為青海藏人,見注26所引胡著書。

29 見蔡志純、黃顥《活佛轉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頁16。

30 見清乾隆御製《喇嘛說》,出自張羽新《清政府與喇嘛教》所附《清代喇嘛教碑刻錄》,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年。

31 其出訪國家地區及次數,可參見厲聲、孫宏年、張永攀《十四達賴喇嘛人和事》一書頁275,及孟鴻《2017~2018年上半年媒體有關達賴及西藏報導分析》一文,文載《中國邊政》季刊216期,台北中國邊政協會,2018年十二月。喀爾瑪克即土爾扈特蒙古未於1771年(乾隆三十六年)返回中國仍帶留俄境伏爾加河西岸者,現為自治共和國;圖瓦即唐努烏梁海,原為中華民國領土,被前蘇聯強行佔領,抗戰期間被蘇聯列為領土,未經任何條約、協議。

32 見牙含章《達賴喇嘛傳》,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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